许嵩写的文章及内容简介 许嵩写的文章及内容? 许嵩写过什么书

一、许嵩写的文章及内容?

《和尚》

《把伤痕当酒窝》

《磨刀》

《若有所失》

二、许嵩作文《把伤痕当酒窝》

《把伤痕当酒窝》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深入了解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深入了解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物品。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接着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物品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由于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然而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因此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领悟,由于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接着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接着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刻,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物品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快乐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因此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由于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由于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物品,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然而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刻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因此这样做,由于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何?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接着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务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何故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几许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然而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三、谁有许嵩写的文章

他的歌词多看看和书没何2样了~一样的含义

四、求许嵩精致文章。

七号公园(许嵩)13:02

信子说:”传说每年的七月初七,去七号公园,一定能够遇到你的白马王子。“我已经很久不再玩这样的游戏,我不是公主,不期待王子将我吻醒。可是信子坚信,我所坚持的都是自己的幻觉。而幻觉,对于习性阳光的人来说,只是暴露在太阳底下一块透明的肥皂泡,转瞬即逝。2007年8月19号,农历七月初七。夏日天气闷热,一个人躲在沙发里看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有些书,看了第一眼,便知不会去翻第二页;有些书,即使已经阅读过很多遍再次翻看,仍是心甘情愿,内心欣喜。喜欢的作家,安妮,张悦然,三毛,亦舒。不大看外国名著,总觉得里面包含太多的宗教信仰和民族影响,难以用心领悟。有时会捧上厚厚的《红楼梦》看上一个下午,喜欢细细阅读那些优美的诗句。我相信写作的人内心都是孤独的,因而用文字表达他们所幻想的全球。记得俄国一个作家在一篇文章里面说:在作品里面些自己的故事的人都是无耻的。当时自己被吓了一跳。其实,每个人的文字里都是自己的影子,有时候,人需要文字来发泄。信子发来简讯:下午两点,到七号公园来。信子是我的朋友,唯一一个维持了五年友谊的朋友。因着高考时的那句话:一起做异乡人。报考了相同的大学。我们在同一个城市里相亲相爱,彼此微笑着堕落,互相检阅伤口。下午一点半,从家中出发。七号公园在另一条街道。途中经过书店,买下一本安妮的新书,喝了一杯饮料。炎炎夏日,路上行人无几,我想,也许只有我和信子这样的傻瓜,才会在这么炎热的中午在这座城市乱串。走过大大的玻璃橱窗时,我转身看自己的影子。自从南离开后,我已经许久不再在阳光下看自己的影子了。橱窗中的自己。仍是穿白色的T恤,佩戴木质手链,银制项链。我突然惊异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何改变。一直以来,总认为南的离开是种伤害。可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生活得很好。连那些沾染回忆的缺口都被我漠视了。所谓相逢,过早地邂逅了。就意味着太多的别离。盛夏的七号公园依旧秀丽如春,只是游人不多,信子那个所谓的秀丽传说并未发扬光大。她很神秘地说,今天带你见两个人。这么热的天,就为了这事。我不禁有些不置可否。是许嵩,她说。我不禁一愣,你认识他?和阿文一起都在ⅹⅹ大。阿文说要介绍你们认识。我扭头便走。阿文对我的事务过于热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玲娣,夏玲娣。信子在我身后大喊,你根本不爱南,又何必欺骗自己。我看见阳光在我眼前晕开,南的脸清晰地浮现。玲娣,你根本不爱我,难道你自己感觉不出来吗?玲娣,阿文挡在我的面前:好久不见。我抬起头,阿文依旧没有变样,一副欠扁的样子。我手机里面很多的陌生电话号码都是因他而起。你和许嵩聊,我去找信子。他对着远处的信子夸张地挥手。我无奈地对许嵩笑笑,对不起,不是我的本意。没关系,我们处境相同。原来早已心知肚明。终于找到一处凉亭可以休息。一路上,许嵩话很少,只是静静地听我数落信子和阿文的不忠,偶尔笑笑。是比我大一岁的男子,高中时在校园里听闻他的事迹。性格寡淡,成绩优异。他说,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公园里就会开满蓝紫色的桔梗花,异常秀丽。桔梗花代表无望的快乐,留不住的快乐。我淡淡地说。这种花是九月的花语,代表快乐再度降临。可是,有人能够抓住快乐,有的人却抓不住它,也留不住花,因此,桔梗花有永恒的爱和无望的爱。真正的爱情,要争取,努力留住。他说。信子的传说,听过吗?阿文说过。我轻轻地抚摸冰凉的石凳,我从不相信的。炎炎夏日,石凳居然保持着如此的凉爽,真是少见。有些传说本身就很美妙,能不能成真并不重要。他说。想不想听歌?他侧头问我。好。他递给我一只耳机。一个低低的声音在唱:何故时过境迁总是让人愁,你走了之后,我站在原地很久。。。。。。很陌生的声音,我说。VAE,是我喜欢的一种声音,很纯粹。太安静了,有些令人心痛的感觉。我说,我听燕姿的歌。固执的丫头,他拍拍我的头,听久了,你也会喜欢的,真的。那个夏季,许嵩骑着单车载我在安静的小城里穿梭,寻找VAE的CD。他还是个学生,没有出专辑的。他无奈地说。固执的丫头,我刻一张给你吧。那个夏季,我认识了许嵩,爱上了,他爱的VAE。许嵩阿文说,每年的七月初七,去七号公园,就会遇到那个你一直守候的女孩。阿文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刚与交往了半年的女友雪儿分手。分手那天,阿文一直抱着我,他哭了很久,很久。为此,我浪费了一卷面纸,还有十罐啤酒。一醉解千愁。这是真理。只是,我没有告诉阿文,真正的爱情,要找,不要等。在他看来,像我这样情感史一片空白却对恋爱仍提不起劲的人就是十足的稀有动物。当然,我并不会嘲笑阿文那个秀丽的传说。有些传说本身就很美妙,能不能成真并不重要。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叫夏玲娣的女孩子。跟别的女生不同。她夏天喜欢穿很宽大的T恤,上面印有米老鼠图案。冬天的时候,她穿黑色的长外套,从来不戴帽子和围巾,总是冻得鼻子和耳朵通红的,接着躲在身边一个男孩子的怀里。后来我知道,他叫艾南。我想她应该不认识我的吧。我把她写的文章一篇一篇抄在一个黑色的日记本里。喜欢她的文笔,直接的,有令人尖锐的疼痛。我可以从文字里看到她的心情,高兴的,悲伤的。那个叫艾南的男生画精致的插图,附在文字里,真的是很完美的组合。我经常在抄写她的文章时在房间里放一首歌,VAE的《你若成风》。2007年8月19日,农历七月初七。阿文打来电话叫我去七号公园,说要带我见一个人。我想,他一定在将他的传说付诸行动。七号公园在另一条街道。去的时候,我在文轩书店门口看到了一个女生,穿着宽大的T恤,印有唐老鸭图案,很像她,夏玲娣。我看见她拿着一本书,在喝饮料,与我往相同的路线行走。她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走得很慢,有时候甚至会停下来看商店的玻璃橱窗。这么热的天,她连伞和太阳镜都不用。我就在离她远一些的地方,慢慢行走。到了七号公园,阿文才说要见的人是她,夏玲娣。只是我已经没有任何退步的余地了。由于阿文把我晾在一边,跑去找一个叫信子的女生了。是不是他口中所说的一直守候的女生,就不得而知了。她显然也有些惊异。我看见她手中的书。是安妮的新书。难怪她的文章总带着忧郁。然而,我想,这应该也很适合她的性格吧。坐在凉亭下面的时候,我很想与她谈一谈她以前些的文章。由于那些文字突然从我的脑海中冒了出来。只是这样似乎有些不礼貌,可能会令她有些尴尬吧。于是,我只好侧头问她,想不想听歌?她说,好。我给她听VAE的歌,我很喜欢的一首《安琪》。她听得有些怔怔的,接着说,太安静了,有令人心痛的感觉。她说,我听燕姿的歌。我是知道她喜欢燕姿的,由于她经常在文章里写到她。只是我想,我可以让她听VAE的歌,我相信她会喜欢的。那个夏季,我骑着单车带她穿过整个城市,寻找VAE的CD。只是VAE还是个学生,没有出专辑的。她却固执地摇摇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刻一张给她了。固执的丫头!那个夏季,在七号公园,我遇见了夏玲娣,让她爱上了,我爱的V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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