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谁的观点 法的社会阶级本质的特点

一直以来,法被认为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是和民族政权相联系的。它是产生于原始社会还是阶级社会一个备受争议的难题。它的影响拓展,曾经在阶级统治中发挥很重要的控制影响,然而并不能由此断定它仅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有人便必然有社会,民族或许终有一天会消亡,社会却会是人类存续和提高的必然形式,而法可能是留下来保证每个人自在平等权利的有力工具,不可或缺的,它不仅可以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恐怕它最大的影响是在保证人人平等、自在和谐的社会中慢慢发挥出来的。

法一直小编认为一个与民族相连的历史范畴在讨论,确实原始社会存在“严格的法则”、“道德的法则”,但跟我们现在强调的法律是有很大区别的约束方式,并不是恩格斯讲的“历史的法”,但自阶级社会出现后,法律便作为统治阶级控制和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其中一个。很多人有这样的见解,人类历史最初不存在的,那么到共产主义社会也就不会存在,我想并非如此,一切社会现象或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客观历史性,说明有其现实需要才会出现,然而否会随历史提高而消亡,那就要看它是否已无存在的价格。众所周知,阶级社会中法主要是用来统治被统治阶级的,而社会提高到当代,法职能有了更大的提高变化,随着社会生活日趋复杂,为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需要完善立法、建设法治方面越来越多。可见,法已成为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分,和自原始社会就一直传承演变下来的“严格法则”、“道德法则”一起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因此,我认为,就算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法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是复杂社会规范社会秩序、保障正常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大众固有意识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民族会消亡,随其中一个切相关社会现象也会消失,然而我想就算整个地球都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美国还是会叫美国,也还是要有美国人组织的政府来管理公共事务,那是的民族可能仅是作为地区称谓或国别存在,但并不能就此论定它将消亡,它不在存在剥削、统治的影响,然而社会管理的职能还是要继续而且更好的发挥下去。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我们现在对于民族和法的认识应该有所改观,我们更应该着重思索怎样更好的发挥民族的公共管理职能、避免其低效、腐败等难题的滋生。而法便是规范管理、保证权利与权力的有效工具,怎样开展法制建设,强化法律对社会生活、公共事务的规范和约束是当前乃至今后我国需要面对的首要难题,由于只有规范、健全的法制体系才能保证公平、有效率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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