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负责环境保护的最高机构是什么机构?
目前环境管理的最高机构是“国家环境保护部”。
建国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机构经过五次调整:
1、建国后至七十年代初,环境管理工作由有关部委 兼管。
2、1974年5月,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3、1982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将部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机构。
4、1984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部级),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5、新千年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正部级)。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就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让人们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概念。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延伸阅读
我国负责环境保护的最高机构是环保局还是环保总局?
【】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人大常委会的环境资源管委会;【】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的环境保护部。
中央环境部共设置了多少个部门?
国家生态环境部有以下部门:
一、办公厅。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三、综合司。
四、法规与标准司。
五、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六、科技与财务司。
七、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八、水生态环境司。
九、海洋生态环境司。
十、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
十一、应对气候变化司。
十二、土壤生态环境司。
十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十四、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十五、核电安全监管司。
十六、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十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十八、生态环境监测司。
十九、生态环境执法局。
二十、国际合作司。
二十一、宣传教育司。
另外,还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环保属哪个部门管?
当然是环保局啦!地方环保局的上级单位是国家环保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全国环境保护统一监督部门是?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环境保护局,为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成立于1984年12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1][2]。
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
中文名
国家环境保护局
机构属性
国务院原直属机构
设立时间
1984年12月[1]
升格时间
1998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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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历任领导
历史沿革
1984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
1998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80号),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3]。
机构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30号),国家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制订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管理全国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
(三)制定并发布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大气、水体、土壤、海洋等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国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害病调查并提出防治对策,公布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组织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等管理工作;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监督珍稀濒危物种的进出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六)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环境科技攻关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全国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组织管理环境标志工作。
(八)管理全国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规范,管理国家级环境监测网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指导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网络。
(九)指导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的环境教育大纲并确定环境教育教材及课程设置,指导其他部门在有关各类院校开展环境教育工作。
(十)指导全国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指导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劳动工资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参加国际环境条约的谈判及组织国内履约活动,协调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活动,归口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审核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指导我国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的工作,负责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
(十二)承担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
国家环境保护部前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前身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有关环境的部门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境保护执法的部门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生态环境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三定方案见词条: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环保局全称叫什么?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主要职能
第一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
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第三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
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第五
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第六
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第七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第八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第九
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第十
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第十一
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二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国有哪些级别的环保部门?
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分为四级:
1、国务院设立环境保护部,为正部级机构。环保部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2、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环境保护厅或环境保护局。为正厅级机构。
3、各地、州、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机构。
4、各县、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