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社会团体会费标准是多少?如何收取?
社会团体费 ,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款额。
这里所称的社会团体,是指在我国境内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民间群众社会组织。
一、办理项目 社会团体筹备及成立登记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三、办理机关 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处 四、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须具备的条件 1、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以上活动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在同一行区域内无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 10、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 1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复文件。
五、申请筹备及成立须提供的文件、证明、资料 〈一〉申请筹备 1、主要发起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正式文件;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验资报告; 4、场所使用证明; 5、按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规范草拟的章程草案; 6、会员名册; 7、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申请成立登记 1、筹备组的成立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正式文件; 3、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4、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填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章程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骑缝章);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6、党政机关处以上(含处级)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体领导职务的批文。
六、审批程序及时限 1、登记机关收到发起人提交的五(一)项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正式受理; 2、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同意的发给同意筹备批准文件。
不批准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3、筹备成立的社团接到批准筹备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二〉申请成立审批及时限 1、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五(二)项所列全部有效文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准予登记的,发给同意成立批准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并予以公告; 3、不予登记的社团,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申请费每件10元,成立登记费每件90元,公告费按实际费用收。
八、受理时间及地址 1、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民政部文件规定,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所属部门在职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不得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包括社团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军队干部参加地方社团组织,须出具军以上政治部门同意的文件。
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有一部分会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但注册资本在三万以上的一般都在800-1200左右
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意外险都有固定的费率,客户可以选择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达到或超过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少于8人,100%)。最低要求5-7人,高风险20人以上。员工的团体意外险缴费比率跟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人数和保额有关,一般来讲,1至3类职业。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为: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亡或者伤残的,保险公司会在180天内赔付保险合同上规定的金额;
2、如果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则按伤残程度给付伤残保险金;
3、如果购买的团体意外险还有医疗保障,那么就医时的医药费、治疗费等会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为: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亡或者伤残的,保险公司会在180天内赔付保险合同上规定的金额;
2、如果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则按伤残程度给付伤残保险金;
3、如果购买的团体意外险还有医疗保障,那么就医时的医药费、治疗费等会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
纺织面料团体标准 TCTCA与 GBT 18885-2009、GBT 30126-2013,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吗?
- 纺织面料团体标准 T/CTCA《氯菊酯防蚊面料》与 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30126-2013《防蚊性能的检测与评价》,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吗?
- 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汉斯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氯菊酯防蚊面料》团体标准 TCTCA 3-2017的发起及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