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的合数是多少
根据定义:对于 不等于 0 和 ±1 的 整数 p,若只有 平凡因数 ±1 和 ±p ,则称 p 为素数(质数,不可约数),否则 称 p 为合数(可约数)。
最小负合数显然不存在。
对于非负个位整数:
0、1、2、3、4、5、6、7、8、9
0、1 既非素数又非合数;
2 是最小的(正)素数,也是唯一的偶数(正)素数;
3 是最小的奇数(正)素数;
4 是最小的(正)合数,也是最小的偶数(正)合数;
3和5、5和7 都是孪生素数;
6、8 是(正)合数,除 ±2 外 所有偶数都是合数;
9 是最小的奇数(正)合数。
(补充说明)
有网友提出:“素数的定义应该只包括正数”,并指出该定义出自《数学手册》。可是,我的以上定义,来自于 潘承洞,潘承彪的《初等数论》也没有出错的可能呀!那么矛盾出在哪里?经过如下一番思考:
首先,找到《代数数论》或《抽象代数》关于 不可约元 和 素元 有如下定义:
设 (D, +, ·) 是 整环(即,没有非零零因子的,元素大于等于2的,交换幺环),有 p ∈D,p不可逆元,对于 任意 a, b ∈ D,
若 p ≠ 0 且 p = a ·b 蕴涵 a可逆 或 b可逆,则称 p 为 不可约元;
若 p | a ·b 蕴涵 p|a 或 p|b,则称 p 为 素元。
以 整数环 Z 为例,
因为 -2 = (-1) · 2 蕴涵 -1 可逆((-1) · (-1) = 1),-2 = 1 · (-2) 蕴涵 1可逆(1 · 1 = 1),所有 -2 是 不可约元;
假设 -2 不是素元,则有 -2 | a · b 并且 -2 ? a,-2 ? b,于是必然有 c | a, d | b 使得 -2 = c · d,但是 -2 是 不可约元,所有 c,d 必有一个 是可逆的,不妨设是 c。而 Z 中 只有 ±1 可逆,于是 c = ±1,则 d = ±2,而 根据 d | b 得到 -2 | b ,这和 -2 ? b 矛盾,因此 假设不成立, -2 是 素元。
所以,不管是 《代数数论》还是 《抽象代数》,在 整数环 Z 中 -2 既是 不可约元 又是 素元,这说明,二潘的《初等数论》完全正确。
然后,一般来说,素元一定是不可约元,但是 不可约元 不一定是 素元。不过,可以证明: 对于 整数环 Z 来说 不可约元就是 素元(证明略)。
由此可见,二潘的《初等数论》中,在整数上,将 不可约数和素数 作为同一概念是完全正确的。
最后,注意到下面的定义:
对于 a, b ∈ D , a, b ≠ 0,若 a | b 并且 b | a 则称 a 与 b 相伴,记为 a ~ b。
在 整数环 Z 中,显然 -2 ~ 2、p ~ -p。
相伴的素元 认为是同一个元素,唯一因子分解,也是在 相伴 下唯一的。
我的结论如下:
因为 正素数 p (正合数 a) ~ 负素数 -p(负合数 -a) ,所以 基于 相伴的等价性,只要将 正素数(正合数)的性质研究清楚了,则 负素数(负合数)也就研究清楚了。
因此 在 《初等数论》中,没有特殊说明,素数(合数)默认指的是 正素数(正合数),但为了和以后的 《抽象代数》和《代数数论》保持一致,大家请记住:素数(合数)还包括负数。
(另外,对于 中小学生 同学,请以《中小学数学》课本上素数大于等于 2 的那个定义来,免得考试被老师打叉。)
延伸阅读
最小的合数和质数是多少
最小的合数是4,最小的质数是2。
我们根据自然数的因数的个数多少,把自然数划分为1,质数和合数三大类。只有一个因数的就是1;只有两个因数的就是质数;有两个以上因数的就是合数。
质数按从小到大排列有2,3,5,7,11,13,17,19,23,……因此2是最小质数。
合数寸安从小到大排列有4,6,8,9,10,12,……因此4是最小的合数。
最小的合数是什么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最小的合数是4。
最小的合数是哪个数
答,最小的合数是4。因为在自然数中,最小的自然数是1,最小的奇数也是1,2是最小的质数,4是最小的合数。没有最大的自然数,也没有最大的质数或最大的合数。有人对质数和合数始终弄不明白,认为质数就是奇数,合数就是偶数,那是错误的。质数是指除了1和其本身外没有别的约数的数,如2-3-5-7-11-13……。
而合数是指除了1和其本身外还有别的约数的数,如4-6-8-9-10-12-14-15-16……。不难看出质数中也有偶数(2),合数中也有奇数(9)。因此,不能说质数是奇数,合数是偶数。还要知道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1是最小自然数。
最小的合数是几
最小的合数是4。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自然数从0开始:
0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和3都只有1和它本身一个因数,因此不是合数;
4有1,2,4共计3个因数,因此,4是最小的合数。
扩展资料:
合数的部分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