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第一,把握错峰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
第二,把握网格化管理的区域划分。市(地)可按照所辖的县(区)、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块实行网格化管控,分区块评估疫情轻重和风险可控程度,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时间。
第三,把握“三个必需”内涵的具体范围。王冰解释道,城乡运转必需包括水、电、热、气供应等社会运转保障企业;疫情防控必需包括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相关药品以及上下游配套的原辅材料、重要设备生产,重要医用物资收储,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群众生活重要生活必需品骨干企业。
第四,把握复工复产的责任划分。复工复产企业要负起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要成立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制定防控预案;要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要填报信息卡,对每个员工做旅行史、接触史调查,作出法律承诺,切断传染源。同时,市、县两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或审批;企业提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第五,把握复工复产的前提要件。要坚决做到省防指第6号公告中提出的“十个必须”要求,即:复工复产必须提前报备,生产用工必须合理配置,人员返岗必须严格检验,员工在岗必须实时防护,办公作业必须分界划线,用餐住宿必须适度分散,重点区域必须定期消毒,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告,疑似人员必须立即隔离,密接人员必须严密排查。
延伸阅读
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三条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根据停工停产状态和性质不同分类实施。停工是指建设煤矿停止施工作业;停产是指生产煤矿停止生产作业。
(一)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煤矿,由煤矿企业(煤矿)负责验收。
(二)下列煤矿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验收:
1.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煤矿;
2.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
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
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复工复产验收的其他煤矿。
第四条 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对复工复产煤矿实施分级验收。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煤矿,由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煤矿企业(煤矿)组织验收的,由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 煤矿启封井口、人员进入严重冲击地压矿井或者停工停产时间30天及以上矿井排查事故隐患前,应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井口启封、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井口启封等复工复产前期工作。煤矿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必须划定作业范围,明确作业期限、限定作业地点和各工种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由公安、国土、环保、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须在相关部门已同意恢复生产建设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第六条 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二)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
(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四)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五)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六)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七)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八)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第七条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二)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煤矿企业(煤矿)验收。
由部门验收的煤矿,在履行煤矿企业(煤矿)验收程序的同时,还应履行以下程序:
(四)由煤矿企业(煤矿)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五)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
(六)履行签字手续;
(七)下发同意复工复产的通知。
第八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
(三)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
(四)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部门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
(五)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
(六)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恢复生产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第九条 煤矿自行停工停产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监测监控、值班值守等工作。由煤矿企业(煤矿)负责验收复工复产的煤矿,要告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条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责令煤矿停工停产后,要及时告知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依法停止或限制供应、收缴民用爆炸物品,限制电力供应。
第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发复工复产通知时,要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
第十二条 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的煤矿,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擅自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复工复产六个一范文
.开展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化组织领导。
2.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
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强化工作部署落实。
3.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
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员工提出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观念。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6.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强化风险管控
复工复产和复产复工有区别吗
复工复产和复产复工没有区别。二者都是指由于某种原因暂停或者停止之后,而又重新恢复工作和生产的意思。二者只是习惯说法不同而已,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就比如说年年岁岁,或者说岁岁年年,显然二者也是没有啥区别,都是指时间的意思。
复工复产七个一内容是什么
答复工复产七个一内容是:
根据粤卫医函〔2020〕43 号文件要求:社会办医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用物资调配储备,切实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工作。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案 广 东 省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医 疗 救 治 组检分诊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强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等。严格落实恢复日常诊疗工作前的“七个一”工作。对物资储备不足、员工排查不彻底、培训演练不到位、院感防控基础差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暂缓恢复日常诊疗活动。
正常提供诊疗服务的社会办医要及时处置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例。加强门诊管理,有关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患者,避免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的感染防控工作必须做到:强化预检分诊环节:所有患者都必须经过预检分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医患双签名”制度,并存档备查;小规模的社会办医必须完善隔离区域设置,隔离区域应能达到单间隔离条件,预检分诊或接诊过程中发现可疑患者应立即安排在隔离区域,及时报告并等待转运。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正常诊疗过程必须严格做到标准预防,即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强化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每天上班员工健康报告制度。强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加强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和卫生间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增加消毒频次。
存在较高风险的口腔科门诊、牙科诊所等专科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手卫生、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面罩。
各牙科诊所如需开诊需做到以下几点
1、设有病人独立候诊区和独立的治疗室。
2、需配备足够的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面罩。
3、严禁使用高速涡轮手机及口腔超声洁牙机。
4、每接诊完一例患者,须立即对诊室,器械进行物表消毒和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流程
1、企业申请
企业有复工意愿向属地提出申请,按属地要求提供材料清单电子版。
2 、属地批复
属地严格把关,审核企业防疫措施,对符合
要求的企业出具复工通知单(附复工复产员工明细表)。
3、通知员工
复工企业将复工通知单(电子版)及用工需要证明(电子版)发给需要返岗的员工。
4、员工放行
员工凭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用工需求证
明、与工通知单(附企业人品明细表) 向所在
居村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并加做一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放行。
5、员工返企
企业员工返企过程中,不得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可以凭电子通行证(见附件)由企业接送,实现点对点返企,不得前往无关区城。
6、厂区静默
厂区内静默2天, 连续两天抗原、核酸检测无
异常后正常返岗。
7、正式返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