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本一: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租 合同问题 押金条
- 您好先生们。我是一个留学生。我有个问题。关于房租和押金我有租赁表,但是丢了押金条。但在合同表在写;”在缴纳房租的同时乙方还需要缴纳元的租金为房屋的押金”。我每次交两个月的房租。但是十月份月底的时候已经我的房间开始漏厨房的,做菜的时候的气。太臭了。然后那个气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开始出来就没办法睡不着。然后去医院发现我得了病。是一种压力大的病,所以我要让房东装修房间。十月月底我跟房东说了这个事情(装修房间,没有证据)他说好了。我等了一个星期他没有给我打电话。(我这个时间内给他了电话,但是他这时候换了号码,所以他还不知道,可以认为他忘记了)11月18号或者17号的时候给她打电话,22号修房间约好了。但是我已经受不了搬家了搬到其他地方而且如果修房的话,要修天花板,会脏了。20号的时候已经开始住别的地方。结果22号她不来了。然后我发了短信她说明天吧。但是她不来了。结果我认定他不想修房间。所以11月24号给她电话不用装修,钱退给我。她说好了。30号去她的家,她说我没有条,而且不能退12月的房租。什么都不想退。我应该怎么办。我希望您们尽快的回答。因为我一月份的时候要回国了。谢谢
- 直接去找警察就行。中国警察,外国人之友哈!
库房租赁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库房租赁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1、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租赁库房情况:坐落地址、面积等。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7、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天津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在天津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房本,因为房本和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在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而最终的使用权决定前还是归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但是如果拥有了房本就证明承租人拥有了该公有住房的最终使用权和决定前,也就是房屋的产权所有,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任何的转让交易行为了。所有地区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都只是证明承租人在合同的法定有效期内可以居住该房,并不是产权证,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产住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改名吗
公有住房是国家以及事业单位投资建设,进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出售之前,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只拥有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使用权房。在租赁合同上通常会写着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如果要进行更名的话,就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以及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在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提起更改名字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并且缴纳一定的税费及工本费等,从而进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更名程序。如果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在更改名字等手续上协商不一致,是无法进行更名的,可以有权向房管局提起相关的诉讼,所以当出现要更名的时候,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一定要协商一致。
对方拖欠房租费该如何解除合同
1、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2、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房东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等规定。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它不满足抵押所需要的条件,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产证上的人才能申请贷款,而且房子的土地证上还要是出让个人。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
2、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住房租房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住房租房合同范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