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给予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二,发生折扣的时间不同。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现金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而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
二者虽不相同,但本质都是为消费者带来优惠
商家打折是怎么计算的?举一例?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需作单独的账务处理。
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
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
(1)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公司销售柴油应按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折扣额为5×2500×3%=37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 价税合计为12125+2061.25=14186.25元 (3)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4186.25 贷:商品销售收入1212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61.25
将低价购房,高价售房误以为是商业折扣
- 我觉得这也是商业折扣啊有什么不对吗?请解释!
- 是折扣,是反折扣
(1) 7月18日 ,销售商品一批,价款60000元,增值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
- (1) 7月18日 ,销售商品一批,价款60000元,增值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贷款尚未收到,编制会计分录,
- 借:应收账款(60000-60000*10%)*(1+17%)63180贷:主营业务收入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180
商业折扣计算题?
- 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3%,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150元(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元。A.2410B.2184C.2034D.2260
- 应该是B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2000*(1-10%)*(1+13%)+150=2184(元)。
请问商业折扣的帐物处理
-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多买商品可能规定,购买10件以上商品给予客户10%的折扣,或客户每买10件送1件。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在确认销售时按折扣后的金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7%
- ◎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 ,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150元(不考虑运费增值税),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A.2490 B.2256 C.2106 D.2340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2000×(1-10%)×(1+17%)+150=2256(元)。 谁能给解释一下为什么不直接×17%
- 直接×17%算出来的就是增值税了。现在要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以销售价款为2000×9折=1800元作为销售额,价外费用运费150元(忽略增值税),相加合计而得。
关于商业折扣的问题
- 因为销售方上月多开一个型号商品的单价,本月销售方在发票上将上月多开的以折扣的形式负数开票过来(单独开一行负数的折扣金额),那么我作为购货方,是直接将负数的折扣扣除本月开的其他型号的金额上,还是以红字的形式做一行单独的商业折扣呢?
- 按理是多开发票,直接当部分退货开红字发票,现在,你就当作是这批货物的折扣,直接将负数的折扣扣除本月开的其他型号的金额上吧主要是有个增值税的问题,,还是小心点,将错就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