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保研夏令营入营条件?
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
3、英语水平优秀。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报名申请
1、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20日。
3、报名形式:每位学生至多可以选择两个志愿。
4、材料提交(申请时只提交电子版材料,后续根据教务通知补交纸版材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初审核学生名单出来吗?
2015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初审结果已于6月5日公布,查询步骤:1、登陆北京大学招生网(北大招生网)。2、选择招生信息――通知公告,图示:3、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信息查询初审结果。
2021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www.ccuut.edu.cn/admission_pku/login.php
2021年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www.gotopku.cn/这是本科招生网的地址,上面信息很详细。
北大歌剧研究院2021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1年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能够适应社会需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国内外歌剧院团、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研究、管理等机构的歌剧及音乐剧表演、创作、教学、科研、制作与管理等工作。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名,分为歌剧表演、歌剧史论、歌剧制作与管理和音乐剧表演4个研究方向。本年度采取普通招考的方式招生。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报名
1、有关我院本年度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三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二
3、戏剧概论
4、歌剧史
(四)复试安排
1、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复试为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各研究方向复试内容包括:01歌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02歌剧史论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3歌剧制作与管理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4音乐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
5、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
学费总额为3万元人民币,分3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缴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五、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
2022年北大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校区。2021 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和计划数详见《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我校每年 9 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综合面试、一级学科综合笔试任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其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
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大学招生信息网2021?
北京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s://www.gotopku.cn
2021各大学招生简章北京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非通用语种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今年大一新生招收多少人?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发布的消息,2022年北京大学共录取本科新生4457人,其中校本部录取本科新生3066人,包括内地普通本科生2994人,医学部共录取本科新生878人,包含内地普通本科生861人。强基计划录取898人,包含破格生325人,占2022年北大内地普通本科招生的23.3%。
北大招生网网上报名平台打不开?
可能是同时在线人数过多,系统卡顿了,可以等会再试试